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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5-15 16:41   审核人:   (点击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26号文件通知,2019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毕业生完成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2015年之前的贷款合同可申请“展期”),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贷款毕业生考取专升本、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毕业前30天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贷款办理高校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请学生到被录取高校报到后,再邮寄回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补交);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高校存档备查。

(二)高校审批

1.各二级学院在收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要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

二级学院需在626日前将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9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见附件2)及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2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9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命名)发送学生资助中心指定邮箱。

2. 学生资助中心对已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及时提醒并指导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还款计划变更的结果。

3. 学生资助中心须在920日前完成学校还款计划变更审核和系统提交工作,并在930日前完成《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9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省教育厅助学办邮箱。

4. 二级学院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借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三)其他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

在其他银行办理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的贷款毕业生,按经办银行规定的条件与时间,由所在高校协助负责办理。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626日之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一)请二级学院通知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务必于2019610日前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

毕业学生登录系统步骤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通知,了解与自己有关的贷款规定。

2.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点击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若学生忘记登录名和密码,请学生与本学院贷款老师联系,告知登陆名和重置密码。

3.学生登陆系统后,进入“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步完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特别是个人基本信息、QQ号码、电子信箱、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填写,最后点击确认提交。

4.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学院贷款经办人对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完成毕业确认,对信息未填写完整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级学院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做好诚信教育工作并告知还款流程及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认真审核确认信息,并在610日前提交确认申请

2.二级学院经办人在学生提交确认申请后,统一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审核上报。导出并打印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留,一份学院汇总后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保留。对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学生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对父母家庭联系电话、地址做好记录。告知学生毕业后若变换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调整等信息时及时登录学生系统进行修改;

温馨提示

1.学生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提醒学生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金融贷款时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2.201968日前还清贷款的同学,可自动取消毕业确认流程,具体情况需上助学贷款系统查询确认。

3.由于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贷款毕业生本人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请各学院提醒有条件的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4.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

5.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19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组织学生谈话,了解学生情况,若因病休学、留级等造成延迟毕业,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计划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其它情况需正常参加还款确认,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626日前将2019届广州航海学院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纸质版及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州航海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朱均、林杰辉;电话:020-32083036;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广州航海学院行政楼102学生工作处;电子邮箱:2907105039@qq.com

附件:

1.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 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9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3.2019届广州航海学院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学生工作处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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