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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17:45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26号文件通知,2020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一)请二级学院通知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务必于离校前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申请”。

(二)毕业学生登录系统步骤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通知,了解与自己有关的贷款规定。

2.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点击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若学生忘记登录名和密码,请学生与本学院贷款老师联系,告知登陆名和重置密码。

3.学生登陆系统后,进入“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步完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特别是个人基本信息、QQ号码、电子信箱、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填写,最后点击确认提交。

4.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学院贷款经办人对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完成毕业确认,对信息未填写完整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二级学院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采用网络视频的形式做好诚信教育工作并告知还款流程及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认真审核确认信息,并在离校前在系统上提交确认申请

2.二级学院经办人在学生提交确认申请后,统一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审核上报。导出并打印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留,一份学院汇总后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保留。对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学生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对父母家庭联系电话、地址做好记录。告知学生毕业后若变换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调整等信息时及时登录学生系统进行修改;

(四)温馨提示

1.学生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提醒学生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金融贷款时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2.于离校前还清贷款的同学,可自动取消毕业确认流程,具体情况需上助学贷款系统查询确认。

3.由于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贷款毕业生本人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请各学院提醒有条件的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4.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

5.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20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组织学生谈话,了解学生情况,若因病休学、留级等造成延迟毕业,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计划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其它情况需正常参加还款确认,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五)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7月1日前将《2020届广州航海学院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纸质版及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学生完成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州航海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朱钧,电话:020-32083036,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广州航海学院行政楼102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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