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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3-07-21 11:46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引导我校师生深刻把握新时代伟大成就,增强践行“两个维护”自觉,现就做好活动组织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考察高校重要讲话、给师生重要致信回信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师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师生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包括6类项目:社会实践纪实类、讲述诵读类、歌曲传唱类、主题摄影类、公益广告类、工作案例类。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三、奖项设置

学校将根据师生参赛情况,评选出各类项目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活动。

四、版权说明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作品须为师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往届获奖作品或与往届获奖作品创意雷同的不再推荐,所有作品概不退稿。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把“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活动融合度,增强活动实效。要广泛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各项活动,注重项目培育。要加强活动作品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要用好暑假时段,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创作,力争出精品成果。

(二)作品提交

     为组织好本次活动,对各类作品提交如下:

          1.社会实践纪实类,各学院至少提交1份作品。

          2.讲述诵读类、主题摄影类、公益广告类三个类别,学院学生数超过1000人的学院,每个类别至少提交2份作品,学生数不足1000人的学院,每个类别至少提交1份作品。

          3.工作案例类,有学生的学院,每个学院至少提交1份作品。

         4.歌曲传唱类,对此类作品提交数量不做要求,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赛。

    请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91日前将各类别的参赛作品、作品推荐表、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学工部思政与管理科。不接受个人报名。

 

 

                           联系人:谭老师、王老师

                             邮箱:2451552126@qq.com

                           联系电话:020-32083036

 

 

                       学生工作部

                          2023719

 

附件【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附件1-6.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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