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广州航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航院〔2023〕165 号)、《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广航院〔2025〕7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院间交叉复核后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我校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当中的困难等级现为初评,最终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评定结果为准。
如公示名单中有同学存在休学、退学等不在读或评选学期内受到学校处分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向学工部、教务部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到2025年6月6日。
学工部:黄埔校区行政A1-107室,黄老师
020-82389359,邮箱gmuxsswyzz@gzmtu.edu.cn
教务部:黄埔校行政楼A1-211室,程老师
020-32083031,邮箱 jwk@gzmtu.edu.cn
附件:拟获得广州航海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