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广州航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航院〔2023〕165 号)和、《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广航院〔2025〕7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院间交叉复核后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包括动态调整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如公示名单中有同学存在休学、退学等不在读或评选学期内受到学校处分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向学工部、教务部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
学工部:北区有恭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105,陈老师,020-82389359,邮箱:gmuxsswyzz@gzmtu.edu.cn
教务部:黄埔校区A1行政楼211室,程老师,020-32083031,邮箱:jwk@gzmt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0日
附: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