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广州航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航院〔2023〕165 号)、《广州航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广航院〔2025〕73号)、《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广航院〔2025〕74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院间交叉复核后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如公示名单中有同学存在休学、退学等不在读或评选学期内受到学校处分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工作部、教务部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学生工作部:黄埔校区北区有恭书院E4-F-105,陈老师,020-82389359,邮箱gmuxsswyzz@gzmtu.edu.cn
教务部:黄埔校区A1行政楼211室,程老师,020-32083031,邮箱 jwk@gzmtu.edu.cn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2日
文稿:陈鼎斌
初审:陈鼎斌
复审:何天华
审定:黄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