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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2018-05-11 14:54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促进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学工处决定开展“一个核心、两项能力、三项教育”资助育人活动,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个核心”,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两项能力”,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三项教育”。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1、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上开辟“励志典型宣传”栏目,刊登优秀学生事迹。

2、举办“励志成才典型”征文和视频比赛,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宣传。

3、举行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二、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教育

1、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举行毕业生诚信教育讲座。讲座内容主要包括诚信教育、还本付息流程、常见问题答疑等。

2、以多种方式进行诚信教育和国家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包括进行宣传讲座、制作宣传海报、征信案例分析等,力求将国家征信知识宣传到位。

3、一对一教育。为了弥补集中宣传教育时部分学生不认真听讲,辅导员对贷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征信知识、还贷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的介绍。

 三、加强教育引导,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1、提高受助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各二级学院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成长状况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对有创业意向的受助学生,指定创业导师给予创新创业免费培训和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品牌创业型”勤工助学项目,将勤工助学与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提高受助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和社会生存能力。

2、重视受助学生心理教育辅导。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社团活动、爱心公益活动等方式,帮助受助学生克服心理问题,锻炼学生自我能力,体现自我价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由“他助—自助—助人”的转变。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的两项工作重点。各学院可将“三下乡活动”和“资助政策下乡行”、“国家奖学金宣传大使”三项活动结合进行。

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让更多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依据通知,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明确专人负责。

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学院特色及实际,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以切实取得成效。

3.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考核。

4.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提交活动计划,12月10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文字图片材料、活动新闻链接),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2907105039@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杰辉;电话:020-32083036;地址:广州航海学院行政楼102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1日

 

附件【关于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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