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 供稿)为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10月30日上午,学校在行政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受领导小组组长邹采荣书记、校长的委托,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学工部部长陈海航主持,领导小组各成员(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纪检监察室、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参会。
会议传达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听取了学工部关于《2022-2023学年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2022-2023学年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以及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评审过程等工作汇报,在充分审议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全体与会成员现场表决,通过了《2023-2024学年广州航海学院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会议还报告了《广州航海学院2023年暑假受灾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的评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10月30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同时,将确定的受助学生信息数据,准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
会议强调,学生资助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导向,必须夯实资助工作基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知恩感恩的精神品质;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依纪依规加强对学生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
10月25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在行政A楼109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等)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学习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州航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工作组成员对各二级学院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核评议,最终审核通过了《2023-2024学年广州航海学院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广州航海学院2023年暑假受灾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待以上名单公示完成后上报学校审定。会议强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资助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同时也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会议明确,学校党委委托学工处对学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一一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每一位经办人员明责任、知敬畏、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