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供稿)10月11日上午,我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兼评审委员会主任贾文武,还有各评审委员:审计处副处长、二级学院副书记、教务科科长、学生管理科科长、财务结算科科长。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广航院[2014]218号)以及《广州航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广航院[2014]217号)等文件,评审委员检查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审核了评审材料,一致认为评审程序规范,推荐获奖学生条件符合要求,同意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会上,审计处副处长沈洁还通报了上学期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审计结果,从审计的角度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最后,与会人员就学生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形成了初步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