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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9-17 15:19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以往年份已接受学费资助且剩余学年需按新标准补差资助的退役复学在校生;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要求,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二、学生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给学生科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3)填报说明

①正反面打印②、存入银行填写“本人”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③、本人签名④、在“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盖章;⑤选择补偿学费或者选择补偿助学贷款本金⑥不补偿住宿费⑦高校审核情况先到我校财务处交学费处盖章再到学工处盖章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到教务处或学院复印复学申请审批表);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份。

(4)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3)填报说明

①正反面打印②、存入银行填写“本人”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③、本人签名④、在“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盖章;⑤选择补偿学费或者选择补偿助学贷款本金⑥不补偿住宿费⑦高校审核情况先到我校财务处交学费处盖章再到学工处盖章

三、报送材料

学生本人(或他人代替)于20181015日前报送到学工处学生管理科,逾期报送则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地址: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行政楼102室。

联系人:朱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20-32083036

学生工作处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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