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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9-04 15:24   审核人: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3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经办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加大宣传,让学生全面及时了解助学贷款新政策,同时,继续开展覆盖、多层次和重实效的大学生“诚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普及学生的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

二、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和新年级班级系统登入的工作(9月5日至9月18日)

1. 各二级学院助学贷款经办人员登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至机构管理至班级管理至填报2018级新生班级(9月5日至9月17日)。

2.各二级学院助学贷款经办人员登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至贷前管理至贷款规模至填报本学院贷款规模(9月17日至9月18日)。

3.各二级学院填报的贷款规模与实际申请人数的误差不超过5%。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9月20日至10月12日)

1.申请与审查:9月20日至9月28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开行助贷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并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各学院完成审查后于9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2.首贷申请材料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准备,包括借款学生本人签名的、系统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提交《申请表》原件即可。

3.合同签订与审查:9月28日至10月12日。各学院完成申请与审查流程之后,开始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流程。各学院对申请通过对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各学院需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于10月12日前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

4.为避免“申请与审查”和“合同签订与审查”两个流程之间的金额贷款金额发生较大差异,各学院在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阶段不得随意删减借款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须报省助学中心和国开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删减。

(三)合同正式签订(10月26日前完成)

1.领取新合同:10月15日至10月22日,各学院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实际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签订合同:10月23日至10月26日,各学院收齐《申请表》并签订合同,并整理好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及贷款档案后交学生资助中心。

(四)贷款发放阶段(11月1至11月3日)

1.11月1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账户,省助学中心根据《合作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归程》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2.11月1日至11月3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账户中,再划扣到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三、学生申请贷款网址及操作注意事项

(一)学生登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网址

https://www.csls.cdb.com.cn或http://www.csls.cdb.com.cn

(二)申请操作的注意事项

1、登录网站时,如遇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的提示,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进入系统页面,注册或登录。

2、在校期间第一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在系统注册后才可以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入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广州航海学院”→选择自己所在学院、专业、班级→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进行助学贷款申请。

注意:第一次注册申请的学生,必须认真正确地选择所在院、专业与班级,否则将会造成结算日期出现错误,给后期贷款申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往年已经在系统中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使用自己注册的用户名或身份证进行登录。如遇到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等情况,请与本学院助贷工作人员联系取回。

4、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前,须认真补充完整“个人信息变更”选项中的详细信息,联系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或房号。其它的个人基本资料必须与纸质的《申请表》一致。

5、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变更”后,需点击“贷款申请”中的“申请”,进行提交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后才能生效。注意:申请项目中的“学住费”是指“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生活费”不能填写;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在系统中通过“导出申请表”按钮导出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等学院老师通知后上交,续贷学生导出的申请表应注意自己导出的申请表为2017至2018学年度。

四、2018-2019学年助学贷款发放的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需认真审核有贷款需求学生的材料,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学习网上贷款申请、还款流程,开展诚信教育。

(二)各二级学院在审批贷款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审核、校对,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的专人负责制,确保上报的贷款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三)各二级学院按要求整理合同和《申请表》,按要求签名盖章,贷款合同一律要求打印不能手写,核对学生个人信息。

五、收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2018年广东省全面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考入省内外的本省户籍学生。学生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后,需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到高校,由高校相关负责老师录入回执,贷款才能生效。

现将《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列表》(附件1)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9日前将本学院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列表

 

广州航海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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