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学上进,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我校《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修订)》,请开展“科研奖”评选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被授予专利,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
1、以广州航海学院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在三大索引(SCI/EI/ISTP)或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2000元/篇。
2、以广州航海学院学生、第一作者身份,被授予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项;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奖励500元/项;被授予软件著作权,奖励500元/项;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200元/项。
3、以广州航海学院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CN和ISSN刊号)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500元/篇。
二、申请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生,名额不限。
三、申请办法
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并公示3天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批准。
四、申请时间
5月17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电子材料报学工处,电子材料包括《科研奖汇总表》(学校会匹配学校记录的银行卡号,请确保学号和名字完全正确,且银行银行卡正常使用中)、发表论文的刊物或专利证书。纸质版材料交给行政A楼102学工处梁老师,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0年科研奖命名发送邮件至58751497@QQ.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