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学上进,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我校《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修订)》,请开展“立功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评定对象及名额:全日制在校学生,名额不限。
二、申请条件
在特定事件或单项工作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作出突出贡献者,可获立功奖。立功分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三、奖金标准
获一等功,给予2000元奖励金;获二等功,给予1200元奖励金;获三等功,给予800元奖励金。
四、申请流程
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二级学院将《立功奖汇总表》(学校会匹配学校记录的银行卡号,请确保学号和名字完全正确,且银行银行卡正常使用中)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学工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并公示3天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批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0年立功奖发送邮件至58751497@QQ.com。
五、申请时间
5月17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材料报学工处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6日